枣阳市供水总公司红线外用水接入工程“零收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发改价管〔2021〕88 号)有关精神,切实降低企业用水成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实际,制订如下方案。
一、实施时间及范围
依照鄂发改价管〔2021〕88 号文规定,自2021年3月1日起,枣阳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具备安装条件的新用户(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下同)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的用水接入工程建设费用,实行“零收费”。
二、工作流程
(一)指定对接部门。授权其负责全程对接客户红线外用水接入工作。为保障建设管理一体化,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原则上红线外用水接入工程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建设单位委托市供水企业组织实施。
(二)获取用水需求。客户申请获得用水,客服中心立即受理,获取客户水量、水压、管径、计量水表口径及数量等。
(三)组织实施接入。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勘察,共同确认其安装条件,并商定其红线外供水接入方案,签订施工合同,在合同约定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四)报装立户通水。客户提出用水申请后,客服中心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客户报装登记立户和签约通水。
三、结算方式
实行红线外接水工程“零收费”。客户红线外用水接入工程费用,纳入政府投资,按照政府投资工程管理规定办理费用申报及结算。
四、有关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要对标优化营商环境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要求,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客户红线外“零收费”。要建立政府投资机制,将用户红线外用水接入工程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给予统筹保障。
(二)代办审批手续。红线外用水接入工程涉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城市树木砍伐和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等行政审批的,可由我公司代建设方到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办理。
(三)约束过度报装。新客户享受上述“零收费”政策的报装规模原则上按其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合理确定。客户提出的其他个性化需求或专项服务产生的工程费用,由客户按市场化方式与我公司协商确定并承担费用。
(四)其他报装项目。中心城区自备水源客户进行水源置换、总表改分表等发生的红线外用水接入工程费用,参照“零收费”政策执行。
(五)前期实施项目。本方案施行前已由供水企业实施并垫支费用的客户红线外接入工程,发生的工程费用可由供水企业代客户向市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核申请,市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审核出资的,由供水企业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工程结算。若市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不同意审核出资的,则由供水企业承担建设费用。
通讯员:客服中心 刘何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