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水质检测管理制度
水质安全关系民生,也是供水企业的生命线。为落实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各项要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标准,为广大客户的用水安全提供基础保证,现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第一条 清泉水质检测有限公司应严格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对城区自来水进行检测。
第二条 清泉水质检测有限公司应按照要求做好检测化验室的管理,并确保水质检测数据真实可靠。
第三条 对于易发生水质污染的环节加强检测频率,当发生水质污染事件时,应在第一时间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迅速对事故现场展开调查,采样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向公司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
第四条 水质检测应及时准确,发现超标项目,立即对原样进行复检,如复检仍然超标,重新取样分析,排除检测失误后,仍然超标,应立即报告公司生产科,以便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扩大和蔓延。
第五条 检测报告按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做到真实、科学、权威,并做好数据的原始留存。
通讯员:客服中心 刘何阳